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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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淄博加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坐落于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以北,米河路以西红星美凯龙周村国际家居博览中心010119、010120号商铺产权转移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吕军名下;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淄博加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各银行账户内存款50.00元(其中包括执行费50.00元);若无存款或存款不足50.00元,即查封或扣押、拍卖或变卖其价值相当的财产,所得款项清偿债务。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