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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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其银行账户内的存款21923.21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