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余江县开阳商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200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0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