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鑫大福门业有限公司 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102民初8789号 原告:贵州鑫大福门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建,总经理。 被告: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宋安乐,董事长。 原告贵州鑫大福门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贸易城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贵州鑫大福门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贵州鑫大福门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