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劲帆贸易有限公司
四川罗浮建工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四川罗浮建工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盐边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四川罗浮建工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在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盐边支行的账户为77×××56的银行账户内存款限额4205763.54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四川劲帆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裁判日期 2019-05-17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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