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澳兰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申请人***驾驶的河北澳兰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冀A×××××号小型轿车一辆,扣押至石家庄市。 二、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河北澳兰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冀A×××××号小型轿车一辆。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先行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9-15 |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