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盛城置业有限公司
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邗建集团万隆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本院依据(2020)苏1002执保471号执行裁定书对扬州盛城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广陵产业园支行,开户账户:32×××77)所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6-23
发布日期 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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