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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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畅冠纺织品有限公司 嘉兴市丰伟纺织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嘉兴市畅冠纺织品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嘉兴市丰伟纺织有限公司货款30120.35元、逾期付款的违约金7228.90元;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34元,减半收取367元,由被告嘉兴市畅冠纺织品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后附页) |
裁判日期 | 2020-7-15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