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南宁健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南宁轨道江南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以299632元为限,查封被申请人广西南宁健宁体育设施有限公司名下财产(财产名称、权限、数量、及查封期限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因逾期提出申请或者不申请的,申请人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