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雷力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丹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10432元。

二、由被告***和被告四川雷力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任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元(原告未预交),由被告***负担,被告***和被告四川雷力建设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07-02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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