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省铜仁市交通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思南白鹭洲大酒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贵州省铜仁市交通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人民币2300万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相同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物。 二、冻结被执行人贵州省铜仁市交通旅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