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款190,000元(1、户名:***,账户信息:中国农业银行;2、户名:***,账户信息:中国工商银行)或查封被申请人***、***名下同等价值的房产(1、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南阳市张衡西路光彩大市场房屋一处;2、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南阳市张衡西路光彩国际的房屋一处;3、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南阳市张衡西路光彩大市场房屋一处)。

上述保全措施的总额度以人民币190,000元为限。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7-2
发布日期 2020-12-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