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滁州科利华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市立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06民初12503号 原告:滁州科利华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朱华芬。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晓燕,系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州市立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滁州科利华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立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6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滁州科利华商贸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5-11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