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本溪宏伟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鞍山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鞍山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在盘锦市商业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1008197.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6-11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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