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济源方园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济源市恒通滨河花园30号楼一单元402室的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允许使用,但不得办理变卖、变更、转让、过户、抵押等手续。 案件申请费2654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