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蒙县鸿翔营业所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鸿翔营业所的工资账户(卡号为62×××57)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为8万元。每月给被申请人***预留生活费1500元。

二、对申请人***坐落于阜蒙县财政局住宅楼×#二单元-4××室房屋一处(房产证号:房权证阜蒙县字第××号)予以查封,查封期间不得变卖、转让、赠予、抵押等。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30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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