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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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法院 |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0日作出的黎人防缴字〔2019〕第007号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