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法院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黎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10日作出的黎人防缴字〔2019〕第007号限期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决定。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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