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沂市嘉捷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申请人临沂市嘉捷运输有限公司30万元于南丰县人民法院143××94账户; 二、解除对被保全人临沂市嘉捷运输有限公司车辆牌号为鲁Q×××**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鲁Q×××**车的扣押。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