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西新正医药有限公司
安徽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长江医药有限公司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
南昌市杨氏物流货运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
南昌市杨氏物流货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南昌市杨氏物流货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人民币272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336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8856元,由原告负担1226元、被告负担7630元(原告已预交8856元,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负担的7630元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正本一份、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同时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61)。

裁判日期 2019-11-02
发布日期 2020-12-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