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河分公司
盱眙县供销社物资供应站第一经营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盱眙县供销社物资供应站第一经营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627元,减半收取313.5元,由原告盱眙县供销社物资供应站第一经营部负担。

裁判日期 2020-11-17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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