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阿康化肥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2020年10月9日***与本院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撤销2020年10月9日本院作出的(2020)苏0722执恢285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退还异议人***为本次拍卖所交纳的价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11-11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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