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东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阿康化肥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2020年10月9日***与本院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 二、撤销2020年10月9日本院作出的(2020)苏0722执恢285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退还异议人***为本次拍卖所交纳的价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