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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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哈尔滨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兰西县人民法院(2020)黑1222民初94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兰西县人民法院(2020)黑1222民初94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欠款672325元及逾期利息(利息计算标准为:以672325元为本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为标准,自2020年7月20日至实际还款日止)。 二审案件受理费10523元,由上诉人***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