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省京江服饰制业有限公司 江苏凯瑞宝纺织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凯瑞宝纺织品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8万元或者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11-0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