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温岭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1081执5728号

申请执行人常红,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刘良明,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孙保山,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王盛,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刘好克,男,****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红与被执行人刘良明、孙保山、王盛、刘好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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