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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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1081执5728号 申请执行人常红,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刘良明,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孙保山,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王盛,男,****年*月**日出生,住***。 被执行人刘好克,男,****年*月*日出生,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红与被执行人刘良明、孙保山、王盛、刘好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