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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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普兰特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股金及损失650000元.,并以60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2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至付清时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征收案件受理费5475元,保全费4095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9-15 |
发布日期 | 2020-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