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行政赔偿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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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土地行政赔偿 |
法院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福建顺大运动用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福建顺大运动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7-07-28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