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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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3600元; 二、驳回原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届满之日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