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连城县大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省航利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连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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