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行政处罚
法院 柞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柞水县自然资源局柞自然资监字(2020)44号行政处罚决定所处罚的第一项内容:被执行人柞水县XX房XX沟石英岩矿拆除在非法占用的644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由柞水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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