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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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于2019年12月23日向原告***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无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收取23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