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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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货款48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48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0年8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还清欠款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11元,减半收取755.5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29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