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国禄实业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 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黔0526民初23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上诉人重庆国禄实业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60元,由被上诉人重庆国禄实业有限公司威宁分公司自行退回;二审案件受理费60元由上诉人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行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7-1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