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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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红尘一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诺德广场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冻结被申请人***、青岛红尘一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141号7号楼4单元101户房屋; 三、查封担保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青岛市市北区黑龙江南路141号7号楼4单元102户房屋。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8-4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