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禹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602执371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于2020年08月18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罗佑林与被执行人浙江禹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币29793.21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29451.21元,执行费342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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