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市万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0412执保2021号

扬州市万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市万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7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526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江苏华丽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南京银行常州分行账户,实际冻结金额4689555.84元,冻结截止2021年12月1日,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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