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桂0103民初13022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阳朝晖,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鹏,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耀宗,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广西天昌投资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10月3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18-11-7
发布日期 2020-12-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