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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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凭祥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267.28元,由金枫(防城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15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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