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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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石家庄商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63.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预交上诉费并提交缴费收据原件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11 |
发布日期 |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