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泉州远丰物流有限公司
集韵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2382元,由上诉人泉州远丰物流有限公司负担3326元,由上诉人张庆峰负担9056元。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判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8-12-30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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