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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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6民初7267号 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学,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启如,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吴伟,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泽亮,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2020年8月12日,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交纳19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8-12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