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06民初7267号

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学,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雷启如,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吴伟,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泽亮,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市玉泉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1日立案。2020年8月12日,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按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交纳19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重庆西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8-12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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