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规划)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福州市闽侯县宏业化工有限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8-28
发布日期 2020-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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