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杭州东藤装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海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第三人***为(2020)浙0481执87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杭州东藤装饰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如被申请人或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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