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岛宝家诚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保全被申请人青岛宝家诚房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30000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二、查封担保人***所有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威海路288号甲房屋一处。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8-5 |
| 发布日期 | 2020-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