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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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7月1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解除***与江苏国中医药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诉讼费76元(其中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6元),由***负担26元,国中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5元、江苏国中医药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9-25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