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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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给付原告***股权转让款60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给付原告***利息(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7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9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以4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2月13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95倍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95倍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三、被告***对上述给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效力等级法律

案件受理费8294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8
发布日期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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