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儋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琼9003民初7943号 原告: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汤济泽,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职员。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原告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9月18日立案。原告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儋州信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许琼焕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翟嘉贤 |
| 裁判日期 | 2018-1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