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门市地产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通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龙信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锦贤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龙信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南通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以债权转让通知书的形式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南通兴江建建安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0元(户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市濠南路支行;账号:46×××65)。

裁判日期 2019-01-09
发布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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