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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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海城市小平造型化妆培训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海城市人民法院(2019)辽0381民初7504号民事 判决: 二、驳回***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负 担。因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海城市小平造型化妆培训有限公司垫付,***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海城市小平造型化妆培训有限公司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