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237民初3264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住***。

负责人:曹清竣,行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4日立案。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未按要求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巫山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祁霖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宋婷婷

裁判日期 2019-09-10
发布日期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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