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晟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中瑞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甘民终437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甘民终437号民事判决第二、四项;

三、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和***房屋置换款10548480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31240元、鉴定费866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4907元,由***、***、***和***共同负担61093元,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38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1240元,由***、***、***和***负担55331元,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5909元。

裁判日期 2020-09-18
发布日期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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