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晟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兰州中瑞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甘民终437号民事判决第一、三项; 二、撤销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甘民终437号民事判决第二、四项; 三、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和***房屋置换款10548480元; 四、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31240元、鉴定费8667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4907元,由***、***、***和***共同负担61093元,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38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31240元,由***、***、***和***负担55331元,庆阳鑫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5909元。 |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 发布日期 | 2020-12-10 |